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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代三个臭名昭著的职业:其中1个人神共愤

发布时间:2019-07-10 阅读次数:1363


  古代一般分为四种民众,也就是士农工商,指读书人、从农的、百工、经商的,其中商人的地位是最低的,正所谓无奸不商,古代人对此非常痛恨。其实除了这四种人,还有所谓的下九流,不过经历了漫长时间,很多职业的性质也发生了变化,甚至于很多都消失不见了,下面就来盘点一下古代三个下九流的行业。


 
  第三:倒斗。也就是俗称的盗墓贼,分为“发丘”“摸金”“搬山”“卸岭”四个派系。这是一个特殊的行业,在古代盗墓是要判重刑的,只有少数为了钱不要命的人才会去做。春秋时期礼坏乐崩,兴起了厚葬之风,人们喜欢把贵重的物品和自己葬在一起,于是盗墓行动大为盛行,古代人对于盗墓贼是零容忍,抓到了就是死刑。


 
  第二:刽子手。顾名思义,就是古代执行死刑的人,也属于下九流之一。刽子手以杀人为生,一般都不会有啥好下场。这个行业属于家族传承或者是师徒传承,他们从小就要练习砍头的功夫,一刀下去人头落地,并且不偏差,才算是好功夫。刽子手虽然名声不好听,可是十分富裕,犯人家属为了让犯人痛快的走,一般会塞钱给他。


 
  第一:戏子。戏子是下九流中的第一流,也就是古代的曲艺工作者。戏子多是穷苦出身,一般人不肯做,因为被人看不起,站在台上被人当把戏看,古代人是受不了的。不过戏子到了现代,连工作性质都变了,这大概是西方思想的汇入,使得传统的看法不再占据主流。现代几乎人人都想成为明星,因为有名气还有钱,谁会不心动呢?
(责任编辑:瑾萱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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